朱辰杰手球無犯規;貴州球員蹬踏領紅。
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在5月13日晚進行了本賽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評議工作。該評議主要針對近期中超和中乙聯賽中的六個判例進行討論,這些判例均來自各相關俱樂部的申訴。經過細致的評議,評議組最終認定其中三個判例在主要判罰決定上存在錯漏判。
本次評議會以視頻會議的形式進行,特別邀請了中足聯代表、中國足協紀檢人員,以及兩名來自社會與媒體界的足球社會監督員列席旁聽。評議過程采用評議組成員集體討論和單獨發表意見相結合的方式,以達成最終的評議結論。
首先,針對中超聯賽第11輪梅州客家與上海申花的比賽判例,評議組在觀看了比賽錄像后認為,雖然無法清晰證明球是否與上海申花5號隊員手臂有接觸,但考慮到其手臂的張開狀態以及無法預期的球路變化,即使有接觸也不應視為手球犯規。因此,評議組支持和尊重裁判員未判罰犯規的決定以及VAR未介入的決定。
接著,針對中超聯賽青島西海岸與深圳新鵬城的比賽判例,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,深圳新鵬城9號隊員在倒鉤動作中踢到青島西海岸6號隊員,應視為魯莽犯規并出示黃牌警告,裁判員和VAR的決策是正確的。
對于中乙聯賽的判例,評議組也給出了明確的意見。在廣西藍航與成都蓉城B隊的比賽中,廣西藍航9號隊員的暴力行為應被紅牌罰下;而在溫州俱樂部與廣東銘途的比賽中,廣東銘途39號守門員的出擊并未構成犯規,裁判員的判罰是錯誤的。此外,在成都蓉城B隊與貴州筑城競技的比賽中,貴州筑城競技49號隊員的過分力量行為危及對方隊員安全,應被出示紅牌罰令出場,但裁判員卻誤判為黃牌。
針對以上及其他相關錯漏判情況,中國足協將繼續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積極接受各俱樂部的反饋和申訴意見。同時,對于重點判例以及社會關注度高、有利于統一判罰尺度的典型判例,將開展深入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。對于出現錯漏判的裁判員,足協也將作出相應的內部處罰,以確保足球比賽的公正性和專業性。
這次評議工作的開展不僅提高了足球比賽判罰的準確性,也為今后類似情況的判斷提供了參考和依據。中國足協將繼續努力,為廣大的足球愛好者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舞臺。